导读:
李福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现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九次,本人亲自及委托出席董事会九次,均未缺席。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三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会议3次。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相关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
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审议意见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 2025年1月17日 | 审议《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 2025年3月15日 | 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