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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启孝

导读: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启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现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九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九次,均未缺席。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三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会议3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按照规定参加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切实履行了各委员会的

职责。

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审议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1月10日沟通确定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审计策略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2月20日年报审计进展沟通及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报告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3月15日审阅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3月24日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信息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8月11日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10月13日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2月23日沟通确定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审计策略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1月15日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9月26日审议《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考核标准》的议案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12月24日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2025年1月17日审议《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2025年3月15日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