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委员会对安永华明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就外聘审计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审计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关该审计师辞职或辞退该审计师的问题;担任公司与外聘审计师之间的主要代表,负责监察二者之间的关系;督促外聘审计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审计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
于2025年,委员会共举行4次定期会议。于历次会议召开前,委
员会均与公司及审计师召开了预沟通会议,讨论审计性质及范畴及有关申报责任。此外,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阅并同意将未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审计师审计,并于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基准(包括所采纳的假定及会计政策及标准的适当性)满意,且已提出建议供董事会考虑:
|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 2025年3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安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审议〈2024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
| 2025年4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计业绩公告及《公司2025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计划》等议案。 |
| 2025年8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及《安永关于2025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的报告》等议案。 |
| 2025年10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