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益光电”)92.62%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受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78号),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30002号),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已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并披露了相关回复文件。
相较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披露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 重组报告书主要章节 | 主要差异情况 |
| 封面 | 交易对方删除殷锦华 |
| 交易对方声明 | 交易对方删除殷锦华。 |
| 释义 | 1、交易对方删除;2、修改收购股权比例;3、补充相关协议释义。 |
| 重大事项提示 | 1、补充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2、补充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具体内容;3、交易对方删除殷锦华,修改调整后的收购股权比例、发行数量和交易对价;4、修改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5、补充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6、将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修改为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