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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冀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捷

导读: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捷)作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5年度,本人始终以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及生产运营情况汇报,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发表专业意见、作出审慎判断,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提升运作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何捷,女,1969年11月出生,武汉工业大学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于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研发工程师、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主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材料工业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质量负责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环境材料科学与环境保护研究所副总工。2023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报告期末,本人还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以及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上述职务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谨慎义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均投同意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何捷13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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