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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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建新)
作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5年度,本人始终以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及生产运营情况汇报,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发表专业意见、作出审慎判断,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提升运作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
王建新,男,1973年4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于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吉首大学教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委员。2023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报告期末,本人还担任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以及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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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上述职务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谨慎义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均投同意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王建新 | 13 | 13 | 0 | 0 | 否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