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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导读:思特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思特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外汇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衍生品合约,约定将来办理外汇交易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时,再按照该衍生品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

保证金等)不超过

2.60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亿元(含)。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未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自2026年

日起失效,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

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期保值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

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即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或产品组合业务。

(五)交易期限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授权期限为2026年

日至2027年6月30日,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为了便于上述业务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26亿元(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2026年

日起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外汇衍生品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决策、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是?否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是?否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