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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骅)

导读:南宁百货: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骅)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骅)作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独立董事,本人李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李骅,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现任广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截至目前,本人担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600712.SH)、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52.SH)两家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6896.HK)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二)独立性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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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本年度股东会召开次数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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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