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泰海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仁杰本人作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充分履行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凭借丰富的金融专业知识和经验,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连任。本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如下:
李仁杰,高级经济师。本人自2021年6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计划处处长,香港江南财务公司执行董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副行长,兴业银行董事、行长,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LU)董事长。自2023年6月至今担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142)独立董事。本人于1982年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兼职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
| 兼职单位 | 职务 | ||
| 李仁杰 | 独立董事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