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郑州煤电: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3 月26 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 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 年度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向包括但不 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分行、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诚泰融资租赁 (上海)有限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陕核商业保理股份有 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 但不限于各类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融资租
赁、保理以及其他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借贷资金或承担担保责任的 授信业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 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 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