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泰金新能: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股份 ...... 5
第一节股东持股情况 ......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第三节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9
第一节股东 ...... 9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2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4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 18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20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 21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4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 28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 28
第二节董事会 ...... 32
第三节独立董事 ...... 37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1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 43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6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46
第二节内部审计 ...... 50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1
第八章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息披露 ...... 51
第九章通知 ...... 53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4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4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55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57
第十二章党总支 ...... 58
第十三章附则 ...... 59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西安泰金工业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公司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327249265462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nTaijinXinnengTechnology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十三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替代进口、填补空白、解决急需”,致力于成为全球绿色、智能电解成套整体解决和服务方案领跑者,国内绿色低碳科技
创新发展的积极践行者。
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东持股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第二十条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20,000,000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元。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 发起人名称 | 认购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 2,640.00 | 22.00 | 净资产折股 |
|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0 | 20.00 | 净资产折股 |
| 西安勇泰天同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 | 7.50 | 净资产折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