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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晓蕾)

导读:中国石油: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晓蕾)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刘晓蕾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上 市地监管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 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监管 规定职责,为保障股东利益、提升公司价值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履职相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刘晓蕾,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北京大学经济与 管理学部副主任,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金融学系及 会计学系教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粮资本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是博士,曾任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并先后兼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富达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2014年12月起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2015年11 月起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2022年5月起 任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2024年3月起任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起任中粮资本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期从事上市公司风险治理、金融机 构风险管控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及实践。2024年11月被聘任 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确认除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雇佣关系、交易关系等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和行使职权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内,本人亲自或委托出席了股东会会 议4次、董事会会议8次、专门委员会会议5次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次,均符合监管规则和法定程序。对需要提请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包括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 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选举董事、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 认真阅读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详细了解议案背景 情况,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讨论和决策做好充分准 备,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就相关事项发表审阅意见;本人通 过现场出席或书面审议等形式参加会议,会前认真审查议 案,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与管理层

深入沟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会后监督执行,了解进展情 况,确保相关决议有效落实。2025年度,本人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股东会 4 4

董事会 8 7 1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5 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和表决结果请参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股东会、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2025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二)工作讨论会和交流调研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主 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表现和重大项目情况,积极为公 司董事会运作和业务发展出谋划策,切实践行了勤勉义务。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业务发展、业绩表现、财务状况、投 资回报、关联交易以及风险控制等重大事项,并与公司其他 独立董事共同提议组织开展工作讨论3次,就前述重大事项 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师、常年法律顾问进行 了深入探讨交流。针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高度 重视,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形成专题报告书面回复。

(三)日常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并熟悉上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 法规,在工作中贯彻落实政策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工作。通 过参阅公司内部制度、履职提示函、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董 监事专报》等工作资料,了解公司最新工作动态,严格按照 监管规定履职尽责。通过董事会会议和专门沟通会议,定期 听取管理层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整体情况。通过参加会 议和听取汇报,了解重大事项进展、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同时, 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机构、投资者、媒体和公众反馈的相关信 息,了解利益相关方的诉求,特别是高度关注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诉求。

三、重点关注事项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的事项包括:

(1)持续性关联交易更新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项目运 作情况;

(2)重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3)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4)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5)利润分配及投资回报情况;

(6)国际油价走势和公司盈利动态;

(7)新能源新材料新业务发展情况;

(8)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之间的持续性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涉及关联交易项目具有合法性、公允 性,信息披露具有完整性和真实性,符合《公司章程》和相 关规定,依法合规。上述事项相关情况在公司年报中予以公 开披露。2025年在规范运作方面未发现需要特别提示股东的 风险事项。

本人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认真审议,有关意见已在公 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公告等文件中 予以公开披露。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依法合规履职,勤勉尽责工作, 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各项业务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有效支撑,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 机构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 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 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城费

刘晓蕾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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