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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方大炭素: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者公司)以电子邮 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会议于2026 年4 月1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 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6 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关联方进行日常销售采购等业务,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关联董事张天军先生、马卓先生、邱亚鹏先生、侯旭珑先生、舒文波 先生、吴亚红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炭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方大炭素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6 年3 月23 日发布的《关于优化债务融 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发行质效,降低注册成本,公司拟调整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调整后 为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 (含10 亿元)的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调整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 年4 月17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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