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泰达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于2026 年4 月1 日在公司15 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 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 雪先生、董事赵忱先生、独立董事李莉女士、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和独立董事刘 晓纯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同意豁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
(二)关于与关联方续借款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经与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环产业集团”)协商,公司拟与中环产业集团签署《应收账款优化调 整协议》,中环产业集团对公司应收账款调整为5 亿元,利率调整为3.87%,期 限调整为2029 年4 月16 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 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降低公司融资 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续借款 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议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6 年4 月17 日召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4)。
三、备查文件
(一)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 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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