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开特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开特汽车电子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郑海法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总经理代表管理层汇报2025年经营工作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5年董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100640号)。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嘉鑫、刘立新、杨世珍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嘉鑫)》(公告编号:2026-0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立新)》(公告编号:2026-0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世珍)》(公告编号:2026-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专项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总结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6-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作出了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6-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郑海法、李元志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6-026)。
2.回避表决情况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实际、行业整体薪酬水平及地区薪酬差异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回避表决情况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限售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无限售安排,新增债券自发行结束后第1日起转让。 本次债券持有对象转股的,所转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