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固德电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固德电材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7.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182.6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3月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2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1 | 年产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新材料零部件725万套及研发项目 | 61,875.50 | 61,875.50 | 58,955.80 |
| 2 | 陆河麦卡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5,695.65 | 25,695.65 | 23,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26,226.80 |
| 合计 | 117,571.15 | 117,571.15 | 108,18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