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湖股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大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1100033号)
大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6)11000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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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6)1100033号
大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大 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湖股份")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大湖股份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大湖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大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大湖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 1100033号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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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