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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龙创园:章程

导读:百龙创园:章程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6年4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三节独立董事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八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章修改章程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48278349486XB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80万股,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BailongChuangyuanBio-tech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信大街。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1.232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决议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开拓创新、科技兴企”。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休闲观光活动。(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第二十条公司的发起人及认购公司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分别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万股)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出资时间
1窦宝德6,002.506,002.50净资产折股63.182016.09
2深圳恩复开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70.001,370.00净资产折股14.422016.09
3唐众560.00560.00净资产折股5.892016.09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