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华传媒:2025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目 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 2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 3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
关于2026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 15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会设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股东会在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会会议秩
序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尤其是维护因故未能出席股东会股东的权益,本次股东会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会设“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议程。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的,
请于会前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送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按所登记的编号依次进行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位置进行发言,发言时应先报告自
己的姓名或名称、所持的股份数额,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会议案阐述观点或建议,每位股东可发言2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以5分钟为限,第二次发言的时间以3分钟为限,本次股东会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人数合计不超过5人次。
七、本次会议须表决通过的议案均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在会议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十、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模式,会场内请勿吸烟。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0日(周一)14:0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楼8层大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议程:
一、 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 审议关于2026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 审议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
七、 大会进行现场投票
八、 宣读大会投票统计结果
九、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成员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的重大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召集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召集了2次股东会:
(1)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向全体股东书面发出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楼8层大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①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②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③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④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⑤关于2025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⑦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2025年5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 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向全体股东书面发出了《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市漕溪北路331号中金国际广场A楼8层大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①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②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2025年10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董事会会议议事情况
2025年年度
股东会
文件之一
本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以多种形式开展议事活动,历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内容
决议刊登的信息披
露报纸
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5年4月23日
审议通过: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2025年度工作计划;3)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2024年度财务决算暨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关于2025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确定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8)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高管年度考核的议案;10)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4)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6)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17)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18)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1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20)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2)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23)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025年4月25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5年8月28日
审议通过: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025年8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5年9月30日
审议通过: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3)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025年10月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年10月30日
审议通过: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购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5)关于废止《委托贷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025年10月31日
3、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2024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刊登了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538,654.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治理情况
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的具体内容。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恪守诚信、勤勉尽责,进一步规范运作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大转型发展力度,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以赴,脚踏实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3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9,041,270.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887,8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83,542.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14%。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