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阳普医疗: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璐)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李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本人作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璐女士,1979年生,博士学位,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ACCA)并拥有法律职业资格(2002年首届),2013年入选湖北省首届会计领军人才,2019年作为省唯一高校成员入选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访问研究员、技术专家,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评审专家,湖北省社科专家库成员。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民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支部主委,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民革湖北省委会委员,湖北省民革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审计学会副秘书长(2021年连任),湖北省税务局特约监察员,武汉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武汉大全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任职期间未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5 | 0 | 0 | 否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