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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光忠)

导读:锴威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光忠)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朱光忠作为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朱光忠,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河北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执业律师。1993年

月至2001年

月任芜湖红杨中心学校教师,2001年

月至2008年

月任浙江天白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

月至2010年

月任上海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

月至2015年

月任上海佳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

月至2023年

月任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

月至今任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全国管委会委员。2021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和

次股东会。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朱光忠88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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