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佳都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晓明-离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鲁晓明于2019年7月2日至2025年2月13日担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董事会决策质量、治理规范性及风险防控有效性等领域,依法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与讨论,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可执行性进行审慎研判。在相关议题审议过程中,本人坚持独立判断立场,充分发表专业意见,注重从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角度进行综合考量,积极推动董事会运作更加规范、有序和高效。
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3日)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鲁晓明,1970年8月生,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法学博士。广东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广东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三、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1999年7月起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至今。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近十项;成果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1,2020,2024)、广东省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1,2014)、方德法治奖(2023)等多项奖励: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5部。2019年7月2日至2025年2月13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参会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
姓名
|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 鲁晓明 | 2 | 2 | 2 | 0 | 0 | 否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