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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娥平)

导读:佳都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娥平)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刘娥平作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并通过与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系统了解公司业务进展、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在董事会审议和讨论过程中,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议题进行审慎分析,并结合专业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支持与制衡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长期价值实现,并兼顾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本人刘娥平,1963年3月生,中山大学财务管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投资系主任、中山大学金融投资研究中心主任。1986年从事财务管理教学和研究工作至今,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理财、投资项目与公司价值评估、兼并与收购。2005年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三等奖,2007年获得广东金融学会第五届优秀金融成果(论文类)评选二等奖,2015年被授予第十三届“中国十大最受尊敬商学院教授”荣誉称号,独立出版有《企业财务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可转换债券融资及其财富效应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等著作,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兼任广东省省情调查与对策咨询专家库专家,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财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管理科学》、《财经研究》、《管理学报》、《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匿名审稿人,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参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

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刘娥平553003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