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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导读:ST名家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 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 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 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 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 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证监会、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 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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