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嘉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尽 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2025年度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2025年末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夏江华、独立董 事蒋平平及董事杨罡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夏江华担 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夏江华先生、蒋平平先生、 杨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夏江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了3次会议,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年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等 议案。
(二)2025年8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和批准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5年10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和批准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1)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意见及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 的编制后,认真审阅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 价,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且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 力,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 富经验。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沟通会议,共同商讨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计划。结合公司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变化,明确审计需重点关注的范围,合理规划现场审计时间,确 保审计工作高效、全面推进。
(3)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情况,以及组织和监督调查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山现的问题提山了指导性 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 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在检查、督促和关流程设计合理 性、执行有效性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从而在有效保证内部控制 有效性的基础上,提升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与工作水平。
(4)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 管理层规范运作,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执行有效,切实保障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泉峰
夏江华
蒋平平
杨罡
2026年4月9日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夏江华
杨罡
2026年4月9日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夏江华
蒋平平
杨里
杨罡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