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汇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英海)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英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黄英海作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玉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广东秉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中共珠海市市委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珠海市盛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拓展部副经理,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北京观韬(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本人坚持认真、谨慎的态度,确保作出决议前对议案进行充分的了解,审
慎判断,维持自身的独立性。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参加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8 | 8 | 5 | 3 | 0 | 0 | 否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