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电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建新已离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李建新已离任)本人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职权,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李建新,女,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研究员;国际内审协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研室副主任、地质矿产部审计局副局级审计员、国家审计署农业审计司副司长、社会保障审计局局长、教育审计局局长、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党组书记,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新闻报刊审计局局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会计师。曾兼任中国地质大学、南京审计学院、首都经贸大学兼职教授和研究生校外导师、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博士后导师等。2019年5月至2025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能够客观、独立地进行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列席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参加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建新 | 3 | 3 | 0 | 0 | 否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