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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莱光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凌华)

导读:茂莱光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凌华)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凌华于2023年9月起担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就我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简历情况

凌华,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研究生。2010年7月至今,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目前担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在上海欣旺优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3年3月至今,在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3年9月至今,在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4年1月至今,在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4年6月至今,在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述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凌华1010004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