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宁波韵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元华)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作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于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是我的履历情况:
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富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董事、管委会主任,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康帕斯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其中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内召开了8次董事会,我的参加情况如下: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 | 亲自出席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