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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导读:宁波韵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灵国先生、独立董事叶元华先生和独立董事闫阿儒先生组成,并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陈灵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闫阿儒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离任,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健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接替闫阿儒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职能,提出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改进建议,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责成专人组织落实。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审议议案情况
2025年2月28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四季度度审计部工作记录》《2024年度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沟通会(一)》
2025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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