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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灵国)

导读:宁波韵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灵国)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作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于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是我的履历情况: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宁波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伊顿圣龙汽车零部件(宁波)有限公司助理财务总监。现任新秀丽(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诺丁汉大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其中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内召开了8次董事会,我的参加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是否独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亲自以通讯委托缺席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