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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导读:粤宏远A: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职,现将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11 月25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 号704 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该所合伙人数量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 人。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3,529.2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194.0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7,160.34 万元。

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司农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为77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4 月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 议了拟聘任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 息、资质证照审核,项目信息了解,规则符合性审查工作。经认可会 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 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 机构。

2025 年5 月16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该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聘任前监督。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项 目信息、会计师信息、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查 阅,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审议,同意提议续聘该 机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议案。

(二)年审工作沟通与监督。在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 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后续工作 中,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

听取项目审计小组汇报,对本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实施情况、关 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问询和交流。

(三)2026 年4 月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会议审议公司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前履行了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的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良好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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