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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投: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导读:西藏城投: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城投”)于2026 年4 月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 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公司拟在2026 年度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每期(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投保的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

责。本次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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