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菲曼: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权)
证券代码:920183证券简称:海菲曼公告编号:2026-076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利用专业背景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重要经营指标的稳健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杨权先生,198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1月-2015年1月,于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任初级合伙人;2015年1月-2016年5月,于北京道淳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6年5月至今,于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4年11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会4次,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从各自专业角度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参会情况如下表:
独董姓名
| 独董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杨权 | 12 | 0 | 12 | 0 | 0 | 否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