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阳光电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4 月8 日以 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4 月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实际出席8 人。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 会提名曹仁贤先生、顾亦磊先生、张许成先生、吴家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 会提名张磊先生、魏铼女士、周萍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H 股发行上市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角色的 议案》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挂牌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26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0),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工作完成后,确定H 股发行上市后第六届董事会各董事角色如下:
1、执行董事:曹仁贤先生、顾亦磊先生、张许成先生、吴家貌先生、陈志 强先生
2、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磊先生、魏铼女士、周萍华女士
上述董事角色自公司H 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正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六届董事会将由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 名), 独立董事3 名,需对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