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阳光电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正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需对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含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含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