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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永峰)

导读:泰和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永峰)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永峰2025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自担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我具备财务相关领域的专业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个人履历情况如下:

程永峰,1968年出生,汉族,硕士,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山东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18年12月起任职山东永大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的核心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获取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日常履职中,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电话沟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会4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会前依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对各项议案进行深入研读分析,主动与公司沟通核实关键问题;会议期间,认真聆听各项汇报,主动参与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积极发言,提出合理化建议。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对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5年,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2025年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表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参加董事会次数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列席股东会次数
7次2次5次0次0次4次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