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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英思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4 月1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 年4 月11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费卫民先生通过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 名,实际出席董事6 名。会议由董 事长周保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公司总经理周保平先生向全体董事汇报了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 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管理层2025 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5 年度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朱明刚先生、常江女士、胡凤霞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写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定的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15,931,88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 民币17,389,782.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 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董事2025 年度薪酬和津贴发放 情况如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 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津贴和薪酬。独立董事领 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董事2025 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六、3、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调整如下: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或津贴、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并规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工作分工、绩效考核等情 况,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领取薪酬;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能,按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酬,不再 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 董事2026 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9.6 万元/年(税前)。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和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6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 放情况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按照其 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并结合实际工作绩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 素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情况”。

经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调整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并规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关联董事周保平、马 春茹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具了《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在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常江女士、朱明刚先生、胡凤霞女士分别向公司提 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6 年5 月6 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成道2 号 英思特稀磁产业园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507 号);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6]518Z0214 号)。

特此公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