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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烷科技: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导读:硅烷科技: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 往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通过查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金 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2024 年度(经审 计)、2025 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 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公司)2013 年7 月11 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开业, 2013 年8 月16 日正式揭牌,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 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10 亿元,2019 年8 月13 日经平顶山银保监 分局批准,财务公司三家股东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金20 亿元,增加后注册资本 金达到30 亿元。其中,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5.3 亿元,出 资比例51%;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5 亿元,出资比例3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4.2 亿元,出资比例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074221770L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7H341040001

法定代表人:刘晓军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秋实路交汇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创新创业基地 C 座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 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董事担任委员,辅助董事会进 行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调研和决策。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 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 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职工大会 党支部委员会 股东会

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审贷委员会

副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 信贷管理部 计划财务部 资金结算部 信息科技部 风险管理部 稽核审计部

2025 年12 月根据国资委要求,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由董 事会设置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应急预案及各 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层设

立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是财务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财务 公司风险管理的日常事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风险管理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经营层设立稽核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 动进行监督稽核检查,并对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财务公司建立了风 险管理三道防线,各部门是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是风险管理第二 道防线,稽核审计部是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 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 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 定各种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 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风险状况、 风险管理效率进行分析和评估,负责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并向 董事会汇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

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资金收付业务管理办法》《内部结算账 户管理办法》《会计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务制度 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有 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结算业务,接受集团成员单位的委托,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和资金清算,以及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支持网 上对账功能,实现财务公司客户账与客户银行账目的及时核对,保障成员单位资 金安全。

财务公司坚持“恪守信用、为成员单位保密、自主支配、存取自愿”的原则, 保证成员单位资金的使用权、所有权、收益权,确保成员单位存款的安全。

2.信贷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有《统一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对授信审批程 序和审批权限做了明确的规定,授信业务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集体决策的

原则进行审批投放,审贷委员会为授信业务的有权审批机构。依照《授信工作尽 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贷经办人员采取实地调查、间接调查和分析论证等 方法认真落实贷前调查工作。在贷后管理方面,信贷管理人员每季度对授信客户 进行贷后检查,并出具贷后检查报告。财务公司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 制度和审贷分离的贷款审查审核程序较为完善,符合监管要求。

3.信息系统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软硬件设施和网络安全体系,综合使用数字证书、加 密等技术,采取数据库云灾备等措施,确保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 工、农、中、建、中信、广发等20 家商业银行以及票交所直连,采用专线方式 以确保数据传输安全高效。不断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提升系统持 续运行能力。

4.稽核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了《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管理 办法》等内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 工作内容和程序,并对具体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规范。稽核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稽核业务,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 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 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有 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按照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得到 了有效贯彻执行。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 无资产不良、无重大损失、无涉诉案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388,394.41万元,所 有者权益总额341,967.32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1,043,346.17万元,营业

收入32,594.76万元,利润总额31,048.59万元,净利润23,166.86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209,065.21万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342,033.12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864,840.86万元,营业 收入28,389.92万元,利润总额26,759.43万元,净利润20,065.80万元。

(二) 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 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 财务监管指标

2022 年10 月13 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 年第6 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的《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增设了监管指标,并加强了风险监测预警。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的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36.04 % ≥10 %) ,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X100%=54. (68 % ≥25 %) ,符合监管要求。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实收资本)×100%=61.02%≤80%,符合监管要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100%=0.00%<1,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00%=10.55%<15%,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3)=28%<1,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余额)/资本净额×100%=36.14%<1,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票据承兑保证金/各项存款×100%=0.59%≤10%,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100%=0.28%≤70%,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100%=0.00%≤20%,符合监管要求。

注:1.上述资产总额中不包含委托贷款。

2.人民币超额备付率含公司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款项。

3.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及贷款均为正常类。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2.91 万元,占本公司 存款余额比例为0.02%;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0 万元,占本公司贷款余额 比例为0%;财务公司未对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无对外 投资理财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1、公司在其他银行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为14,386.96 万元,占 本公司存款余额比例为99.98%;公司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19,715.47 万元, 占本公司贷款余额比例为100%。

2、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各 类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 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且稳步发展,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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