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股份”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莱微”或“标的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方及承诺期间
根据上市公司与江苏威锋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李建新、李大威、共青城菁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标的公司签订的《关于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为四年,即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和2028年度。李建新、李大威为业绩承诺方以及业绩补偿方。
2、承诺净利润数
根据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即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和2028年度,完成的业绩目标为2,600万元、3,300万元、4,100万元以及5,000万元,具体如下:
| 序号 | 业绩承诺期 | 业绩承诺目标-净利润(万元) |
| 1 | 2025年度 | 2,600 |
| 2 | 2026年度 | 3,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