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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德武)

导读: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德武)

本人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 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工作述职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德武,1963 年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西南财经大学书记,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2024 年11 月15 日起担任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000155)独立董事。2024 年4 月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 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 次,本人应出席10 次,实际出席10 次; 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 次,本人应出席4 次,实际出席4 次。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 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于报告期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所参 加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审慎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 并参与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 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 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对每个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 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等情况,详细了解公司的 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及执行情况,促进公司内控内审体系建设,充分、有效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监 督与指导作用。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审议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并与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日常交流,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 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到公 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7 日。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 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等事项。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 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还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本人开展工作,确保各项职责得以顺利履 行。

(六)在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同时,本人注重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 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重点关注审议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 年4 月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 年5 月8 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鉴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 年度将与关 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50 万元。

公司于2025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 年11 月 13 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基于公司2025 年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在原预计的关联 交易类别、定价原则等不变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与华创云信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10,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财务会计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报告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聘任中介机构

公司于2025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 年11 月 13 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 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 年6 月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 年 6 月30 日召开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经审核, 全体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相 关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于2025 年7 月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飞舟先生担任总经理、咸海丰 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晓燕女士担任研发总监、张美珩女士担任人 力资源总监、顾宝军先生与臧辉先生担任董事长助理。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上述董事选举及 高管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5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 年11 月13 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经核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审议流程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坚持独立、勤勉、忠 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 了独立、公正的审议并审慎地发表了意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 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积极了解公司业务,加强同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之间 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德武

2026 年4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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