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 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批)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已于2026 年3 月30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 况及持有人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公司分别于2024 年3 月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 年4 月3 日召开了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4 年3 月16 日、4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5 月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570,000 股 公司股票已过户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过户价格为3.27 元/股。
3、2024 年5 月27 日,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
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2024 年10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 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 年度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受让价格由3.27 元/股调整为3.17 元/股,并对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5、2024 年12 月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990,000 股 公司股票已过户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过户价格为3.17 元/股。
6、2025 年3 月5 日,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加强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合规运作水平,提高管理委员会运作效率,选举潘诗然女士为公 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同日召开的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沈康先生为管理委员会 主任,任期为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7、2025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 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二批)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完成了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股份 的价格由3.17 元/股调整为2.92 元/股,并同意对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 额进行(第二批)分配。
8、2025 年10 月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638,629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 年10 月9 日过户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2.92 元/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及考核情况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对应考核
年度 考核指标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332A011216
号),公司2025 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为人民币3,238,218,488.18 元,较2023 年度增长34.53%,因此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
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目标 值。
目标值:以2023 年营
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30%;
触发值:以2023 年营
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20%。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 一批)第一个
2025 年
解锁期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解锁期 对应考 核年度 考核指标 个人绩效考核
成就情况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
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 员工个人绩效进行考核,依据个人绩效
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
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
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X)×个人层面解锁比例(Y)。
经公司审查:本员工
持股计划有27 名持 有人2025 年个人层
面绩效评分达到80 分以上,个人系数为
100%;1 名持有人 2025 年个人层面绩
效评分为70 分(含) -80 分,个人系数为
80%。
2024 年员工持
个人层比(7)100 结效评分 80≤S70S(80 60≤S70 S60 80% 60%
股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
批)第一个解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额
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锁 的,其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可
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并按照其原始出
资额与净值两者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管 理委员会在收回份额后,可以部分或全
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 股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或者在
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 所获得的资金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
持有人或归公司所有。
2025 年
锁期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 届满后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份额的50%,即解 锁股票数量为99.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77%。结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情况,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 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 人,对应可解锁并分配的股票数量为 95.5 万股。其余因持有人2025 年个人层面绩效评分不完全达标等原因不能解锁 并分配的标的股票权益,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应份额由管理委员会 收回并决定其处置方式。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和额外锁定期 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及 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 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第一批次已解锁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和 额外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和《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5 日
上一篇:哈尔斯: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