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担保并支付担保费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项目运营需要,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拟与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担保”)签订保函协议,由华金 担保为公司及子公司承包的项目提供保证担保,并向担保受益人出具保函。公司 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担保需要向华金担保支付担保费,保费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为提高经营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 度范围内签署协议并具体执行相关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房庆海、杨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投资”)通过广东横琴华金 普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普惠”)间接持有华金担保100%的 股份,华发投资与公司均受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珠海城市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华发投资间接持有华金担保100%的股份,华发投资与公司均受华发集团控 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华金担保为公司的 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59181578J
3、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 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7 层01 单元2725
6、法定代表人:边芳
7、成立日期:2010 年8 月4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华发投资通过华金普惠间接持有华金担保100% 的股份。华发集团直接持有华发投资57.74%的股权。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未经审计),华金担保总资产为39,711.44 万元, 净资产为37,207.85 万元;2025 年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2,706.60 万元,净利润 492.02 万元。
11、经查询,华金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和工人工资 保函等;
2、担保责任类型:独立担保和非独立担保;
3、担保人:华金担保;
4、被担保人:公司及子公司;
5、受益人:依据实际项目确定;
6、担保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具体每笔担保业务的担保费用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且不高于 市场平均水平。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 业竞争。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 和业务优势,提高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效率,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包含 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约为10.26 亿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审阅公司相关 资料,独立董事认为:由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承包的项目提供保证担保,并向 担保受益人出具保函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 的资源和业务优势,提高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有待双方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共同推进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 政策、内外部条件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实际执行情况与本次预计情况 存在偏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