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维业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导读: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现状, 并依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工程进度及预计未来回款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 联方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保理”)申请商业保理 额度,本次开展的关联商业保理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含本数),综 合融资成本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保理业务 申请期限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并可按资金需求分 批次提款。在应收账款转让给华金保理后,华金保理自行承担债务人偿付的信用 风险,华金保理无权就债务人偿付的信用风险向公司及子公司追索,但有权向债 务人和/或次债务人进行追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就本次关联 保理融资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房庆海、杨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投资”)通过广东横琴华 金普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普惠”)间接持有华金保理100% 的股份,华发投资与公司均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发集团”)控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届时关联股东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QEYY1K

3、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 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7 层02 单元 2701

6、法定代表人:曹海东

7、成立日期:2018 年5 月24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9、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华发投资通过华金普惠间接持有华金保理100% 的股份。华发集团直接持有华发投资57.74%的股权。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未经审计),华金保理总资产为983,088.96 万元, 净资产为164,458.31 万元;2025 年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53,364.07 万元,净利润 13,361.96 万元。

11、经查询,华金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标的权属情况

1、商业保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含本数);

2、综合成本: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3、追索权:不附追索权保理;

4、费用承担:各方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承担各自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 应税负;

5、融资期限: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6、标的权属情况: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商业保理综合融资成本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市 场平均水平。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 业竞争。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开展系基于行业特性、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现状,并依据公 司业务发展情况、工程进度及未来回款状况的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 充分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资金 的需求,又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履约能力良好。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包含 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约为10.26 亿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审阅公司相关 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有利于加快公司应收 账款回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既满足了公司项目运营需要,解决了公司对资 金的需求,又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 相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有待双方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实际需要共同推进实施,在实施过程 中可能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实际执行情况与本 次预计情况存在偏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