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林林)
作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5年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原则,以忠实的态度勤勉地履行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陈林林先生,1974年出生,浙江嵊州人,法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理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2025年
月至今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和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与,不存在缺席且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在会议上,本人对各项议案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谨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2025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应参加 | 亲自 | 以通讯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 | 出席次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