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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亚明女士、独立董事陈林林先生及董事赵群武先生三名成员组成;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亚明女士、独立董事陈林林先生及董事蔡清源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背景或经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徐亚明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审议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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