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葛艳明(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江 苏金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 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湖 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和备考审阅机构,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上述中介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专业意见或报告,本次聘请行 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之盖章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