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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导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葛艳明(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江苏金源 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 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就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 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 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 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 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 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 业或企业”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重载齿轮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高速重载齿轮锻件、齿轮轴锻件、齿圈锻件等自由锻及模锻件,标的公司主要产 品包括高速重载齿轮锻件、齿轮轴锻件、齿圈锻件等自由锻及模锻件,根据国家 统计局发布的《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 属于“C33 金属制品业”中的“C3393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根据《战略

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属于“3.1.12.2 先进钢铁材料锻件制造”。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务院 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 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 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不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上市类第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 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 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 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 型升级的产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大型专用设备金属结构件的设计、生产与销售,金源装 备与上市公司同属于“C33 金属制品业”,主营业务为高速重载齿轮锻件研发、 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属于同行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沈培良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出具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 飞

潘鑫馨

靳炳林

李 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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