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景业智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杭 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 年度在 任独立董事楼翔先生、伊国栋先生、杨将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楼翔先生、伊国栋先生、杨将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特此报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