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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导读:英可瑞: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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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度(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原深圳市英可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可瑞”)以整体变更方式,由英可瑞原股东尹伟、邓琥、刘文锋、何勇志、吕有根、张军、深圳市前海深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称更名为“建水县深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2015年11月22日,英可瑞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英可瑞以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16,904,356.35元,按2.75:1的比例折为42,500,000.00股,即4,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整体变更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36294056Q,注册资本为4,250.00万元,股份公司正式设立。

2017年11月,本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变更为53,125,000.00元,并于2017年12月20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53,1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12,500.0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95,625,000股,并于2018年7月10号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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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总股本95,6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43,437,5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4日。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43,437,500股。2019年7月15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43,43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57,781,250股。2021年6月11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2023年5月9日届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员工认购款,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158,720,810股。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区E1栋1101,法定代表人为尹伟。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从事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领域为:新能源汽车、电力、通信、冶金、化工、石油以及直流照明、激光设备等行业。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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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重要性标准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余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200.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单个项目预算超过1亿元,且期末余额/本期增加额占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本期增加额10%以上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余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200.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占合同负债余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200.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占其他应付款余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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